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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  填写“参展申请表”并邮寄、传真或E-mail至大会组委会。

2、  初次提出参展申请的企业,请向大会组委会提供企业介绍、网站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3、  经审核,大会组委会以书面形式确认申请单位。

4、  企业在与组委会签订合同后3天内将参展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账户(需公对公付款),组委会款项收到后,组委会会在3个工作日开具发票并邮寄给参展企业。


展位申请程序 

1、展台位置分配原则: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安排; 

2、企业报名后须于3日内将参展费用50%或全款汇入指定帐户;余款4月6日前付清; 

3、为服从总体布局,承办单位有权在必要时对个别展位位置进行调整; 

4、除非申请单位不获主办单位接纳,否则已交展位费概不退还; 

5、凡演示设备需水、动力电、压缩空气的单位,须于展前一个月申请。 

6、特装企业必须使用大会指定招标搭建商,未使用企业搭建期间施工车辆将不准进馆作业